国际快递注意事项及赔偿条例
2015-01-191.不承运的物品包括:仿牌, 液体, 粉末, 食品, 鲜货, 药品, 腐蚀性物品, 易燃易爆军火武器等违禁品;谎报、夹带或严禁冲货行为,如因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或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、罚款、仓租、及连带损失,责任自负!
2.如因出现快件破损,转运后,部分遗失或延误等DHL/UPS/FEDEX/TNT等均不予以赔偿。易碎品请客户自行包装好,否则破碎后我司概不负责,货物运转中若发生丢失、赔偿按国际惯例赔偿,不超过USD100.0,无论其对发件人的商业效用或特殊价值如何。超过USD100.0价值,建议购买商业保险。包装一定要好,拒收包装不好的货物,对于整票快件全部遗失的,我司将根据申报价值进行赔偿,但最高赔偿金额为USD100,运费方面不予赔偿。对于价值高的货物,建议另行购买保险。
3.快件出现破损或遗失等问题,收货人须在签收后48小时内向目的地投诉,目的地服务商得到投诉受理后会提供Reference Number。发件方须凭此Reference Number向我司提出索赔,否则将无法受理;提交索赔时,请同时提供运单和发票;须在快件签收后7天内提交索赔函,并在索赔函上注明上述NUmber;货物破损的,须提供货物破损的详细照片(含内,外包装情况以及破损实况);同时须列明遗失或破损快件的品名,型号,数量,单价,总价。
上一篇:第一篇
下一篇:国际快递四大家简介